欢迎来到内蒙古通辽汇智众创基地/通辽市科技创业信息服务平台!

关于征集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岗位专家和成员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4/24 9:06:37    阅读:

各盟市科技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围绕部分产业领域征集联合体岗位专家及成员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业领域

征集马铃薯、肉羊、现代装备制造(农牧业机械)三个领域岗位专家及联合体成员单位。

二、职责要求

(一)岗位专家

各联合体根据实际需要下设若干创新研究室、应用试验室,(拟设方向详见附件1)。如需增设其他方向,可提出并说明理由。每个创新研究室、应用试验室设主任1名,室主任为岗位专家。

1.创新研究室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本研究室的组织管理和任务落实,根据联合体任务要求,提出具有基础性、前瞻性的技术问题和研究思路,加强与联合体内外的交流合作,联合应用试验室组织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等工作。

2.应用试验室主任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试验室的组织管理和任务落实,根据联合体任务要求,协同有关岗位专家开展技术综合集成、试验示范,加强与联合体内外的交流合作,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

(二)成员单位

联合体成员单位认真履行成员单位义务,加强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协同合作,支持联合体建设发展和人才队伍培育。

三、申报条件和资格

(一)岗位专家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

2.自觉遵守联合体的相关制度,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热心为产业发展服务。

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能满足三年一个任期(1969年4月23日之后出生),无经费管理使用等违法违规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科研行为。

(二)岗位专家申报资格

1.创新研究室一般依托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或创新平台等设置,创新研究室主任应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相对固定的研发团队,能够得到所在单位或区内合作单位的同意和支持。

2.应用试验室一般依托区内产业链上重点企业布局,应用试验室主任应熟悉和了解本领域产业发展情况,具有相应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有在职人员组成的团队,能够得到所在企业大力支持。

(三)成员单位申报资格

成员单位在自治区注册或驻区单位比例不低于60%,成员单位中企业数量不低于50%,应分布在产业链上中下游。

1.成员单位为区内外产业链内相关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其他组织机构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前。

2.成员单位应具备一定的研发和技术配套能力,企业需生产和经营情况良好。

(四)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要求

1.所有申报单位和人员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信用领域“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应对申报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和弄虚作假。如发现信息不实等违反科研诚信行为,将取消申报资格。

2.所有申报单位和人员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四、其他事项

岗位专家聘任成功后所在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岗位专家同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岗位专家推荐表》(附件2)和《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申报表》(附件3)。拟单独申请成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仅填写《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申报表》(附件3)。

请各盟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岗位专家人选以及成员单位的资格审核、推荐报送,每个创新研究室、应用试验室岗位专家每个单位限推荐1人,并于4月28日(星期二)下班前将汇总表和申报材料(PDF版需盖章和Word版,压缩包按照“推荐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nmgkjtghc@163.com。


附件:1.联合体创新研究室、应用试验室拟设方向

2.自治区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岗位专家推荐表

3.自治区重点产业链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申报表

4.岗位专家人选汇总表

5.申报成员单位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4月23日

(联系人:安振兴,联系电话:0471-6328708、18811630259)


附件: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
附件4.docx
附件5.docx